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豫地税函[2000]191号颁布时间:2000-12-06
2000年12月6日 豫地税函[2000]191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济源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国税明电[1999]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对中国信达等四
家资产管理公司在我省收购、承接、处置不良资产的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于20
01年3月底前报省局。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2000年12月8日 国税明电[1999]26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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