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豫地税函[1999]039号颁布时间:1999-03-03
1999年3月3日 豫地税函[1999]039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济源市地方税务局,省第二
税校: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1号《关于农村信用社有
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1999年
2月16日 财税字[1999]21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