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地税函〔2014〕103号颁布时间:2014-11-14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地方税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巩固和落实全省地税系统两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成果,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简化纳税人依申请涉税事项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全面“提速增效”,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税总发〔2014〕98号)精神,现将《全省地税系统涉税事项办理时限一览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全省地税系统涉税事项办理时限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