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5号颁布时间:2014-06-26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简政放权的原则,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决定向社会公开目前保留的设区市和县(市、区)二级地税机关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并听取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是全省各设区市和县(市、区)二级地税机关实施的审批事项,省本级实施的审批事项清单已于
二、全省各设区市和县(市、区)二级地税机关要按照本公告的规定,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三、全省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核心要义,是要切实做好‘放管结合’”的要求,在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后,切实加强后续管理,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明确工作责任,优化纳税服务。同时,创新行政审批方式,继续推行审批事项窗口集中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大力推进网上审批、即办即审、先办后审等审批方式改革。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将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收集并研究行政审批清单公开后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继续加大改革工作力度,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省地方税务局收集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意见的具体方式是: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791-86426510;江西省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公众参与板块下的意见征集栏目。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江西省地税系统设区市地税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2.江西省地税系统县级地税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