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地税〔2013〕95号颁布时间:2013-07-09
各设区市地税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闽纠办〔2013〕5号)和《福建省地税系统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闽地税〔2013〕47号),结合全省地税实际,2013年全省地税系统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选题评议议题确定为“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评议内容
(一)规范执法。坚持依法行政,贯彻组织收入原则,严格执法程序,切实履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职责。认真贯彻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服务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税收环境。规范行使税收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使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建立纳税人维权中心,畅通纳税人维权渠道,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二)公正执法。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做到阳光透明执法。深化税务公开,建立完善公开、监督的保障机制,进一步扩大税收信息公开范围,加强税收宣传与辅导,保证纳税人的知情权落到实处。公开个体户定税标准,对“双定户”实行计算机定税,做到定税公正,实现税负公平。
(三)文明执法。坚持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原则,优化纳税服务,做到文明高效执法。深入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落实《福建省地税系统办税服务标准化操作指南》,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环节,落实即办事项,缩短办事时限,提高服务效率,推行多元化办税缴税方式,为纳税人提供网上办税、自助办税等服务,推广同城通办,为纳税人减负。
二、工作目标
通过评议,进一步提高全省地税系统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质量和效率,有效防止以税谋私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促进征纳和谐,提高纳税人和社会满意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评议方法
(一)征集意见,省局行评办向纳税人发放征求意见函、不定期开展电话访谈,征集纳税人对选题评议内容的意见、建议。
(二)明察暗访,组织行评代表和特约监督员对选题评议内容开展明察暗访。
(三)年终总评,召开年终评议大会,邀请行评代表、特邀监督员和纳税人代表对选题评议内容进行公开评议。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关系到地税部门形象,要把选题评议作为民评工作的抓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分工负责,形成合力,抓出实效。省局将选题评议开展情况纳入对各设区市局的年度绩效考评,确保责任落实。
(二)加强监督。各级地税机关要深入开展选题评议的监督检查,抓好跟踪落实。同时要加强社会监督,广泛听取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各级地税机关领导干部要结合“四下基层”工作,对选题评议内容同检查、同指导、同督促。
(三)健全机制。要融入当地,把选题评议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相结合,与当地纠风部门的总体评议要求相结合,突出当地特点,体现地税作为。要上下联动,树立全局意识,落实省局统一部署,坚持以“块”为主,“条”、“块”有机结合,上下联动,统一行动,形成行业整体合力。
(四)总结经验。各设区市局要结合本系统实际,及时总结工作经验,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和细化要求,强化整体提升,同时健全有关制度、规定,建立长效机制。选题评议工作总结并入民评工作总结于2013年11月底前报省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