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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开展“我的中国梦”青年文明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闽地税函〔2013〕115号颁布时间:2013-06-17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我的中国梦”青年文明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税总人函〔2013147号》、《团闽委联〔20132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精心谋划部署,持续深入推进。各级税务机关要将此次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汇聚实现中国梦强大力量的重要举措;作为深化青年文明号社会功能,亮化青年文明号品牌形象的重要契机,按照“抓示范促整体,抓活动促活力,抓阶段促全年”的要求,按照活动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分步推进,力争凸显特色、持续深化、取得实效。20136月至10月期间,各设区市局至少组织一次青年文明号为民服务统一行动,努力扩大活动影响、掀起活动高潮。

  二、充分发动基层,激发创建活力。各级税务机关要将此次活动作为激发集体创建热情,提高创建水平的重要抓手,加强具体指导,突出活动实效,构建联动格局。要引导创建集体紧扣中国梦的思想主题,进一步加强思想引导工作;要指导创建集体结合税务中心工作,形成特色载体,推动实际工作;要指导创建集体发动青年,使青年成为活动主体,并在活动中受益。要通过作品征集、巡讲展演、网络论坛、选先树优等各种方式,调动集体参与热情,挖掘推广新鲜经验,力争形成联动协同、亮点纷呈的活动态势。

  三、创新宣传手段,扩大社会影响。各级税务机关要把宣传工作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整体部署,精心策划,持续推进。要通过集中性持续性的宣传展示,使广大青年进一步理解中国梦精神内涵,形成立足岗位建功成才、倡树文明的强大示范效应。要整合各类宣传渠道,更好地发挥税务系统新闻媒体、内部网站、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介的宣传和传播作用,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宣传针对性和感染力。大力弘扬“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精神理念,201310月至20144月,开展以亮化创建标识、推广创建经验、讲述职业故事、开展文化活动等为内容的宣传展示活动,进一步亮化青年文明号品牌形象,弘扬职业文明风尚。

  四、及时报送信息,展现活动成效。本次活动将作为今年省级争创青年文明号集体的重要考核内容,请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认真按照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好各项主题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设区市局要精心策划,于6月底前报送活动方案,活动期间要及时报送活动相关信息(文字、照片、视频),反映活动动态,展现工作成效。

  联系人:严萍,联系电话:0591-87980039

  电子邮箱:yanping@fjlt.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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