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福建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闽地税发[2011]133号颁布时间:2011-11-22
各市、县(区)地税局,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省税校:
现将《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中央编办关于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的通知》(闽委编办[2011]183号)转发给你们,希知照。
上一篇: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下一篇: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新版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