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颁布时间:2011-11-0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省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60号)要求,我局对截至
本公告的文件中所转发的上级机关文件是否有效,应依照有关上级机关发布的“公告”或“通知”的规定执行。
附件:1.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3.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4.不保留本级机关转发件文号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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