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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国税发〔2014〕29号颁布时间:2014-03-14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对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的相关规定,现公布2014年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在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布),供企业自行选择。
附:2014年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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