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徽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9号颁布时间:2013-10-31
现将《安徽省国税系统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予以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2013年10月25日
安徽省国税系统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税收票证管理工作,保证国家税收收入的安全完整,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适应税收信息化发展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结合安徽国税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安徽省各级国税机关、国税人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和税收票证印制
上一篇: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更好为广大纳税人服务的公告
下一篇: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更好服务大局的通知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