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地税函〔2012〕725号颁布时间:2013-05-30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发票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2〕608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
一、严格落实政策。各地要严格落实取消税务发票工本费政策,自
二、进行软件升级。为做好取消发票工本费相关工作,电子税务信息管理中心已对安徽地税征管信息系统(AHTAX2009)中发票管理模块修改升级,将发票价格统一维护为0.升级程序放置在“ftp://143.16.16.8/征管软件专区/AHTAX2009升级/2012.
三、开展统计调研。各地要认真进行统计调研,填写《2012年度全省地税系统发票工本费情况统计表》,并就使用冠名发票的企业如何落实取消发票工本费政策提出建议。统计表和建议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