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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安徽省邮政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皖国税函〔2013〕50号颁布时间:2013-04-23

合肥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安徽省邮政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请示》(合国税发〔2012114号)悉。安徽省邮政公司是2007年由安徽省邮政局改制更名后的国有企业,隶属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下辖16个市邮政局及合肥邮区中心局等二级分支机构。安徽省邮政公司对各分支机构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集中在总机构核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安徽省邮政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名单见附件)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总机构统一汇总计算后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特此批复。

  附件:安徽省邮政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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