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浙江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1号颁布时间:2012-07-2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省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60号)要求,我局对2010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全文有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需要修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全文有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相关附件
2、全文废止失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相关附件
3、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相关附件
4、需要修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相关附件
上一篇: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
下一篇: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行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实行全省统一扣除标准的公告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