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大连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颁布时间:2015-08-13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现对2015年1至3月份存在重大发票违法行为的纳税人予以公告(纳税人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2015年1至3月份重大发票违法行为纳税人名单
上一篇:辽宁省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通告
下一篇:辽宁省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审核2014年度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及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告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