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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税函[2008]131号颁布时间:2008-07-28
各基层局,市局机关各业务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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