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大连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大地税函[2008]84号颁布时间:2008-05-26
各基层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5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上一篇: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大连市保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车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8年涉税业务解答之一的通知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