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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地税函[2009]223号颁布时间:2009-09-17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含大连)、省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9]8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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