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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专项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京财税〔2016〕162号颁布时间:2016-06-27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专项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5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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