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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京二级分支机构所属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1号颁布时间:2013-08-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的规定,现将调整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京二级分支机构所属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经公布的二级以下(不含二级)分支机构不再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对不在名单内的分支机构,不得作为所属企业的分支机构管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京二级分支机构所属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公告〔20111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京二级分支机构所属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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