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北京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京财税〔2013〕19号颁布时间:2013-04-15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房建设生活单位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4号)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