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北京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京财税[2010]1186号颁布时间:2010-07-13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特别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特别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2010年7月13日
上一篇: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韩国金融公司适用中韩税收协定利息条款免税待遇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08、2009年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