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央财政动态信息 > 正文
颁布时间:1970-01-01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财政部、应急部预拨河南省10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河南省洪涝灾害救灾工作,重点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过渡期生活救助、倒塌损坏房屋恢复重建等方面。
财政部要求河南省及时下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做好洪涝灾害救灾工作。
上一篇:财政部拨付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6亿元 支持各地应对汛情 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下一篇:刘昆等部领导出席国务院新闻发布会 介绍财政支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关情况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