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1970-01-01
江苏拓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李翠翠致电税务局大厅咨询:“收到短信通知,税务局提醒我们企业可以办理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请问是怎么办理的?”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出台政策,对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的优惠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其中,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并且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符合缓缴规定的,可申请退还,一并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雨花台区税务局通过短信、数字化税企服务智能平台进行了政策推送,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确保税收调节刺激经济发展的作用充分发挥。
江苏拓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智能技术研发、冷暖设备、中央空调、空气加热器、空气净化设备、水处理设备的销售、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的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企业效益下滑,资金周转面临很大压力,李翠翠收到短信通知便急忙咨询以便尽快享受政策,“今年,企业享受到了不少的税费优惠政策,现在又能缓缴税款,实实在在减轻了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小微企业是实体经济的重要基础和社会就业的主阵地。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复工复产,缓解其生产经营资金压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7月份大征期内,雨花台区税务局税着手对辖区内小型微利企业进行梳理,开展线上、线下同步辅导,帮助困难企业完成缓交企业所得税申报,助力企业留的青山、赢得未来,受到了纳税人的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