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1970-01-01
泸州市税务局社保费和非税收入专项检查组到合江税务局开展专项检查。县局分管领导,社保和非税股、收核股相关人员陪同检查组一行到相关分局及所辖镇(街)的村(社区)进行了实地检查。
检查组一行上午实地到法王镇、先市镇、大桥镇的部分村(社区)对城乡居民“两险”公示情况进行检查。然后到先市分局、佛荫分局检查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票证领用存手册、开具、票款、装订,“双限”执行,对代征单位跟踪管理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宣传等资料。
检查组一行下午到县局,对社保费的对账、退费、票证管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档政策宣传和非税收入的疫情优惠政策、网格化管理、疑点数据台账等工作的相关资料图片进行了重点检查,并听取了我局的工作汇报。
在汇报会上,县局党委委员 副局长洪安远就我局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入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并提出了工作建议。市局检查组对合江局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入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了充分肯定:一是业务对账清晰;二是退费资料完善;三是票证领用、发放、装订规范;四是台账建立齐全规范;五是降率减费政策落实到位。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注重对代征单位的跟踪管理“留痕”;二是进一步完善问题票证村(社)说明资料的收集装订;三是加大资金“双限”管理规定的执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