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营业税纳税辅导 > 正文

大小非股票解禁后抛出是否缴纳营业税?

颁布时间:2011-12-05

    问:我公司持有的大小非股票解禁后,2009年在股票市场上抛出,按以前文件规定企业不用缴纳营业税,新营业税法也没有明确是否属于征收范围,请问是否要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持有的大小非股票解禁后在股票市场销售抛出,属于金融商品买卖行为,应当缴纳营业税。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