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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改制后有关资金帐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甘地税二[2000]016号颁布时间:2000-07-06

     2000年7月6日 甘地税二[2000]016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改制后有关资金账 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3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改制后有关资金帐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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