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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方税务局、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甘地税发[2003]8号颁布时间:2003-03-21

     2003年3月21日 甘地税发[2003]8号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处),矿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 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16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 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 实施意见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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