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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征管改革试行办法》的通知

甘地税征[1995]021号颁布时间:1995-10-06

     1995年10月6日 甘地税征[1995]021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 为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九九五年税收工作要实现两个转移以及加快征管 改革的指导思想,以建立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体系,达到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有 利于加强干部廉政建设,促进税收工作的目的,根据我省地税征管工作现状,在深入 调查研究、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省局制定了全省地税系统征管改革试行办法,现印发 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上报省局。 附件: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征管改革试行办法 为加强税收征管,改进征管手段,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征管改革试行模式 1、计算机系统管理征管模式 应用计算机进行税收征管,开发建立合理实用的税收征管软件和纳税申报大厅。 实行征收、管理、稽查三分离,征收人员负责税款征收;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税收管理 工作;稽查人员负责本局的税收稽查工作。有条件的还可与企业、银行联网,掌握企 业的资金运行情况,使税收征管工作更加科学、严密。 2、征收、管理、稽查三分离征管模式 将税务所分为征收和管理两个系列,人员、业务完全分开。征收系列负责税款征 收工作;管理系列负责日常征管事务管理,稽查分局负责全局税务检查工作。 3、征管、稽查两分离征管模式 基础条件较差,不具备实施上述两个方案的地区,可选择此模式。其主要内容为 由税务所负责征收和管理工作,检查工作由稽查分局承担。 二、对征管改革工作的几点要求 1、实施新的征管模式后,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岗位工作 责任制和考核办法,互相监督、互相制约。   2、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至少要选择一个县(市、区)局作为试点,每个 县(市、区)至少要选择一个税务所(或分局)为试点改革单位。兰州市城关区地税 局和白银区地税局作为省局的征管改革试点单位。   3、征管改革的试点,要按省局的要求,与税收会计改革同步进行。   4、各地在选择征管模式的试点工作中,应注意区别城市和农村两种不同的情况, 征管改革原则上在城镇税源相对集中的地区实施,农村税务所暂维持原状。   5、在征篮球赛改革工作中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不可照搬不符合本 地实际上的征管模式,各地应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有选择地搞征管改革。   6、在实施过程中,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研究、及时解决、及时上 报,不断探索和完善征管改革。   7、各地应半征管模式的选择情况、确定改革试点的县(市、区)名单和税务所 情况及时上报省局,以便省局随时掌握情况,跟踪调查。   省局计划用半年左右的时间搞好征管改革的试点工作。做到以点带面。待各方面 条件成熟后,再全面进行征管改革。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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