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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业保险费(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甘地税三[2000]088号颁布时间:2000-10-10

     2000年10月10日 甘地税三[2000]088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业保险费(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 发[2000]8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业保险费(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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