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甘地税三[1998]122号颁布时间:1998-12-28
1998年12月28 甘地税三[1998]122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
函[1998]73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1998年12月7日 国税函[1998]738号
(正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