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办发[2019]2号颁布时间:2019-02-25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三位一体协同推进,以市场主体期待和需求为导向,以质量、效益和企业群众满意度为标准,进一步聚焦企业关切,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和“痛点”,推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
1.落实好国家新修订的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做好我省市场准入事项与国家新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衔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参与单位:省级相关部门、单位,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时限要求:2019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长期推进
2.加大协调指导工作力度,督促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尽快在民航、铁路、公路、油气、电信等领域,落实一批高质量的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
参与单位:省级相关部门、单位,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时限要求:2019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长期推进
3.继续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在核查清理后的PPP项目库基础上,抓好管理,提升入库项目质量,依法依规落实已承诺的合作条件,加大对符合规定的PPP项目推进力度。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参与单位:省级相关部门、单位,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时限要求:2019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长期推进
4.组织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严格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严禁干预社会投资人的招标自主权。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参与单位:省级相关部门、单位,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时限要求: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长期推进
(二)推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5.疏通货币信贷政策传导机制,综合运用多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小微、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积极推动民营企业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尽快落地。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拓宽融资渠道。持续抓好支小再贷款、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小微企业金融债券等政策落实,严格执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知识产权局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陕西省版权局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关于印发〈陕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陕银监发〔2016〕28号)。与金融机构开展工作合作,组织开展宣传培训、银企对接等活动,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打通新的融资渠道。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
参与单位:省级相关部门、单位,各设区市政府、韩城市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
时限要求:2019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长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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