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陕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陕工商发[2018]30号颁布时间:2018-03-19
各设区市、韩城市、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和2017年在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实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现将《陕西省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3月2日
附件:陕西省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上一篇: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陕西省水利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发布《陕西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下一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