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农网改造工程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地税发[2000]029号颁布时间:2000-02-16
2000年2月16日 陕地税发[2000]029号
各地市、杨凌示范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现就省农电局系统农村电网改造(以下称农网改造)工程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通
知如下:
各地县农电局的农网改造工程,由独立核算单位进行施工的,按“建筑业”税目
征收营业税;由县农电局组织本局主业、三产人员及临时雇佣人员组成非独立核算的
施工队进行施工的,对施工队实际取得的收入,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0.4KV农网改造工程,属进村进户工程,为减轻农民负担,对各县农电局的
0.4KV农网改造工程暂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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