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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地税发[2008]134号颁布时间:2008-06-18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港口设施保安费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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