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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地税发[2008]43号颁布时间:2008-03-03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企业所得税法精神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2008〕15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宣传提纲的内容,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新税法的贯彻落实。 二○○八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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