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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电站用地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琼地税函[2007]316号颁布时间:2007-10-29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电站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的通知》(财税[2007]1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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