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海南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截止日期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7-04-10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管法的规定,2006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将于
  2007年4月2日结束,请按《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截止日期的通知》(国税办发[2007]27号)(附件1)和《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关于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截止日受理申报工作的通知》(所便函[2007]022号)(附件2)要求,做好受理自行纳税申报工作。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