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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一定要委派董事吗

录入时间:2007-11-26

【中华财税网2007/11/26信息】 问: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只有两个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95%、5%,公司可以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吗?是否必须每个股东都委派一名董事? 

  答:《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十一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公司法并未要求每个股东委派一名董事,公司董事会如何设置、董事、经理、监事如何确定和委派,由股东会决定。如果两个股东均同意只设立一名执行董事兼任经理,公司法亦无限制性规定。但从维护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每个股东均希望委派董事,在董事会拥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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