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企业会计费用核算 > 正文

非全资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如何抵销

录入时间:2008-04-04

【中华财税网2008/4/4信息】  答:应按母公司的控股比例将已冲减的盈余公积再补回来,抵销分录为: 
  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未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提取的) 
  贷:盈余公积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