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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技术转让费后又支付提成费用的处理

录入时间:2008-03-27

【中华财税网2008/3/27信息】  问:我公司从国外引进一技术项目‚根据协议‚除一次性支付技术转让费外‚每年还按销售收入支付一定比例的提成费用。请问:所支付的提成费如何进行帐务处理?在税收政策上有何规定?   
       
  答:你公司从国外引进技术,按协议规定,除一次性支付转让费外,每年还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提成费。这种提成费可按无形资产核算。税收上,按财税字[1999]273号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引进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所列的先进技术,按合同规定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如不符合,则涉及增值税和关税。此外,你公司还应代扣代缴应由外商缴纳的预提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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