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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租回收入的确认

录入时间:2005-12-15

【中华财税网2005/12/15信息】 售后租回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再租回所售商品。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如果售后租回交易形成一项融资租赁,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予以递延,在“递延收益”账户核算,并按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2、如果售后租回交易形成一项经营租赁,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应予以递延,在“递延收益”账户核算,并在租赁期内按照租金支付比例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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