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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销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录入时间:2005-12-15

【中华财税网2005/12/15信息】  1、视同买断销售方式 
  视同买断,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己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应按实际售价确认为销售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在收到代销清单时,再确认收入。 
  2、收取手续费销售方式 
  收取手续费,即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这对受托方来说实际上是一种劳务收入。 
  这种代销方式,受托方通常应按照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不得自行改变售价。委托方应在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受托方在商品销售后,按应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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