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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规则

录入时间:2009-07-20

【中华财税网2009-7-20信息】  (一)"年初数"的填列方法

  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项目的名称和内容与上年不一致,则应对上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

  (二) "期末数"的填列方法

  一般应根据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类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主要包括以下方式:

  根据总账科目余额填列

  (1)直接根据总账科目期末余额填列。如"应收票据"、"短期借款"等项目。

  (2)根据几个总账科目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项目,需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根据明细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如"应收账款"项目,需要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两个科目分别所属的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计算填列(原因:均为销售环节产生);如"应付账款"项目,需要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两个科目分别所属的明细科目期末贷方余额计算填列(原因:均为采购环节产生)。

  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账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如"长期借款"项目,需要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其所属明细科目中将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部分分析计算填列。

  根据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填列。如"固定资产"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综合运用上述方法分析填列。如"存货"项目,需要根据"在途物资"、"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原材料"、"生产成本"、"库存商品" 等总账科目期末余额的分析汇总数,再减去"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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