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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土地补偿费的会计核算

录入时间:2005-12-15

【中华财税网2005/12/15信息】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待该项土地开发时再将其账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购入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土地补偿费也应并入无形资产核算,待该项土地开发时再将其账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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