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内容包括哪些,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录入时间:2005-11-30
【中华财税网2005/11/30信息】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小企业日常主要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小企业计算出应由日常销售业务负担的税金及附加时,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等科目。
小企业收到因多计等原因退回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原记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各种税金,应于收到时冲减当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
期末,为了正确计算当期损益,应将“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