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工业生产的小企业库存商品如何核算
录入时间:2005-11-30
【中华财税网2005/11/30信息】 问:从事工业生产的小企业库存商品如何核算?
答:从事工业生产的小企业,其库存商品主要指产成品。产成品,是指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符合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视同本企业的产成品,所发生的支出,也在“库存商品”科目核算。
(1)小企业的产成品一般应按实际成本进行核算。按实际成本核算的情况下,产成品的收入、发出和销售,平时只记数量不记金额。月度终了,计算入库产成品的实际成本。对发出和销售的产成品,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先出法或个别计价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核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2)小企业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按实际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等科目。
小企业在销售产成品并结转成本时,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