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10-08-02
【中华财税网2010-08-02信息】 近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通知》(财会便〔2010〕38号,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以适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要求,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行为,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征求意见稿》规定,相关意见于2010年8月16日前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
据悉,目前,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施行的是与公立医院相同的《医院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56号)。随着以“保基本、强基层”为重心的医疗卫生改革不断深入,财政预算资金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在管理模式、成本补偿机制、业务活动内容上产生了较大差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亟待改革。
与现行《医院会计制度》相比,《征求意见稿》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是为适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模式转变需要,涵盖预算“收支两条线”和“非收支两条线”两种管理模式。
二是为适应强化财政预算管理需要,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基础,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在取得时直接列入支出,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三是为适应新形势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核算的需要,全面调整会计科目设置和财务报表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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