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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流通企业进货费用的分摊

录入时间:2009-03-13

【中华财税网2009/3/13信息】  对于商品流通企业进货费用的分摊,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要注意: 

  首先,确定进货费用的分摊范围。进货费用分摊范围的确定既要有理论依据,又要考虑会计工作的客观实际,尽可能地简化会计核算手续。可以选择一些进货费用金额较大的项目如运杂费、包装费、挑选整理费等进行分摊。具体哪些商品、哪些进货费用需要按存销比例进行分摊,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确定。 

  其次,设置账户对进货费用进行核算。对于需要按存销比例进行分摊的进货费用,可以设置“库存商品——进货费用”账户核算。企业在购入商品时,可以采取按进价金额核算或按售价金额核算的方法。 

  1.对于按进价金额核算的企业,购入商品并发生进货费用时: 

  借:库存商品——XX商品(按进价金额) 

    ——进货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2.对于按售价金额核算的企业,购入商品并发生进货费用时: 

  借:库存商品——XX实物负责人(按售价金额) 

    ——进货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商品进销差价(等科目) 

  再次,期末将进货费用按存销比例进行分摊。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进货费用 

  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仍保留在“库存商品——进货费用”账上,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反映在“存货”项目中。 

  对进货费用按存销比例进行分摊时,有“费用比例”和“结构比例”两种分摊方法。 

  “费用比例”分摊法下,首先求出分摊率,然后计算本期应保留的费用和本期应摊销的费用。计算公式为: 
  分摊率=(期初进货费用额+本期进货费用发生额)÷(期初结存商品金额+本期进货金额)×100% 

  本期结存商品应分摊的进货费用额=期末结存商品金额×分摊率 
  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进货费用额=期初进货费用额+本期进货费用发生额-本期结存商品应分摊的进货费用额 

  “结构比例”分摊法下,首先根据明细账计算出本期应分摊的进货费用总额,然后计算出分摊率进行进货费用的分摊。计算公式为: 

  分摊率=本期结存商品金额÷(本期结存商品金额+本期销售商品金额)×100% 

  本期结存商品应分摊的进货费用额=本期应分摊的进货费用总额×分摊率 

  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进货费用额=本期应分摊的进货费用总额-本期结存商品应分摊的进货费用额 

  上述两种进货费用分摊方法的计算原理是一致的,计算结果也是一致的。一般企业可选择“结构比例”分摊法,因为它更具实际意义。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按上述哪个公式计算分摊进货费用,都要保持指标口径的一致性。特别是采用“结构比例”分摊法进行计算时,“本期结存商品金额”和“本期销售商品金额”一般都应以进价金额反映,所以“本期销售商品金额”数据可以从“主营业务成本”账户取得。企业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进行核算的,公式中的“本期销售商品金额”数据可以从“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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