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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借款管理

录入时间:2010-05-17

【中华财税网2010-05-17信息】  1、外部单位、个人非公务借款一律不准申请借款。

  2、公司人员借款当月能够归还的,填写《暂支单》。

  公司人员借款需跨月归还的,填写《借款申请》(一式两联)。

  3、到财务部报销费用时,必须结清借款,“前不清、后不借”。

  4、财务人员借款需由财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准;财务经理借款由总经理签准后借支。

  5、试用期员工借款,由部门经理负责审核并签属视同担保的意见,总经理签准后借支。

  6、员工离职,必须结清借款后才能结算离职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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