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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收入的主要来源有哪些

录入时间:2009-11-03

【中华财税网2009-11-3信息】  各单位在办理经济业务时,可按国家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下列范围内收取一定的现金:

  (1)单位或职工交回差旅费剩余款、赔偿款、备用金退回款。

  (2)收取不能转账的单位或个人的销售收入。

  (3)不足转账起点(起点为100元)的小额收入等。

  除上述项目可直接收入现金外,其余收款业务原则上都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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